体育教学
关于青年教师业务考核的有关规定
浏览:发布日期:2017年03月25日

 为了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,提高青年教师的业务水平,保持良好的身体素质和精神状态,更好的从事教学,提高教学质量和示范水平,为建立一支优秀的具有较高技术水平、较强业务能力和良好思想素质的青年教师队伍,特制定本考核规定。

 本规定分两个阶段实施。共考核七项9个内容。
    第一阶段在定助教前:一年内完成两项4个内容,其余项目在定讲师前完成。所规定的内容为基础项目,要求虽不高,但具有较强的技能技巧性,且涉及面广,能基本体现出教师的全面业务能力和身体素质。
    制定本规定的目的,旨在鼓励、督促青年教师不断的学习、锻炼和进步。
    此项规定在原来部分考核的基础上,经修订、完善,规范于1997年12月。从1998年1月试行以来,已有多名青年教师经过了此项考核的测试,实践证明,对促进青年教师的业务水平和保持良好的身体机能有着明显的作用。
本次为第三次修订。

一、 考核项目
A. 游泳(蛙、爬) B. 短跑 C. 跳远 D. 铅球 E. 武术 F. 太极拳 G. 篮球 H. 排球 I. 足球(男)健美操(女)
说明:
 1. 定助教前测前4项,其中游泳为蛙泳。
 2. 定讲师前测后5项,其中游泳为爬泳。

二、 考核办法
1. 篮球考核方法与标准
(1)往返运球行进间投篮一分钟
    ① 方法:(见图1)
    ②要求:运球上篮按规则要求进行,不得违例。投篮不中不能补篮。
    ③得分标准:

(2)投篮
    ①方法:以篮圈为中心投影为圆心,以4.5米为半径划圆。在弧线外投篮,自投、自抢篮板球再运至弧线外投篮,连续一分钟(见图2)。
    ②要求:男的必须跳投,女的可以不跳投。投篮时脚不许踏线或过线。不得带球跑。违者投中无效。
    ③得分标准

2.排球考核方法与标准
(1)发球(见图3)
    ①方法:采用正面上手发球或勾手发球,可任选一种。
    ②共发10个球,每球得10分
    ③被测者向对方两个半区发球,每个区域连发5球,发入未指定区域得一半分,出界或不过网不得分。
(2)垫球入圈(见图4)
    ①方法:正面双手垫球。
    ②被测者站在六号位接对面六号位后发来的球,并将球垫入本方画定的圈内,圈为1.0米的半径画成。
    ③共垫10个球,每球10分。两圈各垫5个,可任意垫入某圈。球未入圈分值减半,垫球不到位不得分。
(3)传球(见图5)
    ①被测者站在位于2、3号位之间,接从本方6号位的抛球并将球传至4号位,作一般性扣球的传球。
    ②共传球10次,出现失误不得分。
    ③每球10分。
(4)扣球(见图6)
    ①4号位扣一般球,共扣10个球,根据每次的要求扣直线和斜线,两线各扣5个球。
    ②扣球不过网和出界(包括其他各种失误)不得分。
    ③当二传传球不到位时,此球可以不扣,允许再次传球。
注:第三、四项可以任选一项进行。
说明:排球测试中,以上得分占80%,另20%为技评。
3. 足球考核办法与标准(男教师用)
(1)射门
   ①方法:用脚背内侧踢球,相距球门11米(点球处),共踢5个球,每球20分。
   ②要求:球必须从空中入网,踢飞一个扣10分,从地面滚进每球也扣10分。
(2)运球过杆(见图7)
   ①方法:每杆相距3米,共5个杆,20米。
   ②要求:每杆必绕,在20米处停球,计时。
   ③标准与得分(时间未秒):

注:女教师时间要求按以上标准再加20秒。
8. 健美操(女教师)
可在3—4级水平中任选一套健美操的规定动作。测试方法同武术和太极拳。
几点说明:
(1)每位青年教师在转正定助教前必须测试项目为:
1.蛙泳 2.短跑 3.跳远 4. 铅球
(2)定讲师前必须完成剩余的测试项目:
1. 爬泳 2. 武术 3. 太极拳 4. 篮球 5. 排球 6.足球(男教师) 7. 健美操(女教师)
(3)篮、排、足球的各小项测试成绩,可以相互平均成该项的最后成绩。其他各项以测试的成绩为准。三大球测试,女教师只测排球和篮球。
(4)在规定的时间内,必须完成所有的测试内容并至少达到合格或60分以上才能取得申请转正定级,晋升职称的资格,有不合格项的,不能申报。
(5)建立青年教师的业务考核档案,按测试成绩的高低排序,成绩和总分高者名次列前。在评职、晋级、评优时具有优先考虑的条件,排序靠前。
(6)测试由体育教学部统一安排,组织有关人员参加。个人也可提出提前测试的要求,达到标准有效。
(7)对测试不合格的,可给予一定的时间去努力,而后进行补测。
(8)此项测试的总结果作为教师业务考核中的重要部分,据其他各项条件,综合评定。
(9)标准的区分:60—69分为及格(合格)
70—79分为良好
80—89分为优良
90分以上为优秀
此办法在执行的过程中如有不明之处,由体育部负责解释。不妥之处,由体育部进行修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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